周例会制度
1、参会人员为学校全体教师及管理人员;会议由校领导主持召开。
2、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4:30分为固定会议时间,遇有其他事项需要调整例会时间时,另行通知。
3、会议主要内容
(1)点评本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下周工作重点;
(2)传达董事会及上级有关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3)通报学校行政会作出的重大决定;
(4)听取各处室阶段性(或专项工作检查、调研)情况汇报。
4、会议内容由各处室负责提供,办公室负责汇总,由校领导审定。
5、各处室提交会议传达、学习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文件、资料要及时提供,周工作总结必须于周五下午3点以前报办公室汇总。
6、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准备,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明确的事项由各处室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列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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