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哪些人需要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答:(一)列入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范围的从业人员。
(二)改变职业(工种)、调换新岗位的从业人员。
(三)其他必须经过技能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
二十二、 广东鉴定站可进行哪些工种的鉴定?
答:广东鉴定站目前开展“建(构)筑物消防员”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今后将逐步开展 “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火灾瞭望观察员”等工种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
二十三、 鉴定的对象有哪些?
答:建(构)筑物消防员指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包括: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二十四、 “建(构)筑物消防员”的工作范围有哪些?
答:1、消防安全检查(包括定期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包括设备状态记录与检查和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包括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二十五、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申请分哪五个等级?
答: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十六、 申报 “建(构)筑物消防员”有什么条件?
答:——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建(构)筑物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高级消防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二十七、 《职业资格证书》属于国家还是地方级别的证书?该证书有何用途?
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核发,属于国家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由鉴定站将鉴定合格人员名单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查汇总,由公安部消防局核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填写格式和编码方案统一办理,经公安部消防局验印后颁发。此外,油鉴定站负责将《职业资格证书》送交本人,并将取得证书人员名单汇总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劳动者境外就业、劳务输出进行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十八、 已经取得《消防上岗培训证》的人员,还要参加广东鉴定站的职业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吗?
答: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 2008 ] 556号)中明确规定:“消防职业资格时从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对于依法必须持证上岗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在两年内完成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可见《消防上岗培训证》只是暂时的,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才是国家统一的职业技能水平鉴定凭证。从事消防行业和岗位的人员,实行的是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十九、 技能鉴定考试的内容有哪些?
答:鉴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三十、 技能操作涉及的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有哪些?
答: (一)使用与维护灭火器材
技能要求:1.能使用简易灭火工具、灭火器灭初起火灾;2.能核查灭火器是否有效;3.能对灭火器进行清洁维护。
相关知识:1.简易灭火工具、灭火器的使用方法;2.灭火器有效性的检查要求;3.灭火器的清洁维护要求。
(二)使用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技能要求:1.能使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2.能够对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的外观进行清洁维护。
相关知识: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分类、工作原理及操作要求2.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的清洁维护方法
(三)使用与维护固定灭火系统
技能要求:1.能使用室内(外)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2.能对室内(外)消火栓、消火栓启泵按钮进行清洁维护;3.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进行清洁维护 。
相关知识:1.室外消火栓的类型及构造,适用范围、设置及操作要求;2.室内消火栓设备的组成及操作要求;3.室内(外)消火栓设备的清洁维护方法;4.自动洒水喷头的类型及清洁维护方法。
(四)使用与维护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
技能要求:1.能使用消防专用电话报警;2.能对应急广播系统的扬声器外观进行清洁维护;3.能对消防专用电话的分机电话、插孔电话进行清洁维护。
相关知识:1.消防专用电话的作用、使用及清洁维护方法;2.应急广播系统的组成及清洁维护方法
(五)维护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技能要求:1.能对应急照明的灯具进行清洁维护;2.能对疏散指示标志外观进行清洁维护。
相关知识:1.应急照明设施的清洁维护方法;2.疏散指示标志的清洁维护方法。
三十一、 如何获取参加鉴定考试的相关资讯?
答:广东鉴定站实行定期鉴定制度。具体日期、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类别、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等事项,将会在鉴定前一个月在协会网站发出通知或公告。
三十二、 怎样报名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答:在广东申请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到广东鉴定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也可通过广东省消防协会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申报。网址为http://219.135.157.252/。
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分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
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
三十三、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报名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如果需要培训,要到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申报职业资格鉴定时要准备好照片、身份证以及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参加正规培训的须有培训机构证明,工作年限须有本人所在单位证明。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所(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三十四、 怎样才能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答:经培训结业人员可参加广东鉴定站鉴定考试(需另交纳鉴定费50元/人)。鉴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取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十五、 技能鉴定有鉴定教材吗?
答:有,推荐使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材料。
三十六、 申请职业鉴定考试有文化程度方面的限定吗?
答:凡是拥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均可报考。
三十七、 广东鉴定站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广东鉴定站将严格执行广东地区财政、物价、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登录广东省消防协会网查看。
三十八、 广东鉴定站在哪里?如何联系?
答:广东鉴定站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九塘省公安消防总队花都教导大队院内。报考人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
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020-36867448 36867458
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 020-36867548 36867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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